聯合服務中心、投保單位服務中心、基隆聯絡辦公室、宜蘭聯絡辦公室午休時間仍提供輪值服務
依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」,人民對於行政興革之建議、行政法令之查詢、行政違失之
中量 級
市民提出申請前,可先電洽本局確認補助資格。 健保復保業務申辦說明
健保署民眾意見信箱填寫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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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符合下列1~3規定之老人:
-Fri
二、社會局或戶籍所在地區公所之核定公文
112-08-10 修正「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」第六條、第八條、第九條及第四條附表一甲; 112-08-01 預告訂定「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施行細則」、「醫事專業諮詢作業辦法」、「醫療爭議評析作業辦法」、「醫療機構之醫療事故關懷小組組成及應遵行事項」、「醫療爭議調解會運作辦法」、「醫療
低量 級
112年度臺北市總預算 歲出政事別預算總表 一般政務支出 一般政務支出 教育科學文化支出 教育科學文化支出 經濟發展支出 經濟發展支出 社會福利支出 社會福利支出 社區發展及
aspx 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本署02-25220888轉896、897、898 112年8月15日版 (一)符合下列1~3規定之老人: 1
請領健保卡申請表 (請黏貼近年內二吋相片乙張、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乙份) 2
(一)加保(轉入):原投保單位轉出表
中量 級
未獲政府機關健保自付額之全額補助者。 (二)65~69歲之中低收入老人。 二、補助額度: 每人每月至多補助826元 (以中央健康保險署第6類保險對象自付額為限,保險費負擔金額表: [連結] ,低於826元者核實補助。 三、申請恢復補助作業: 健保署也提供相關操作圖表,說明如民眾符合以公所第六類身分加保,可使用「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│健康存摺」APP的「健保櫃檯」功能辦理,會更簡便快速。 國人因疫情滯留國外,戶籍經戶政機關遷出,就不具健保資格,但只要戶籍遷出未超過2年,在恢復戶籍後,就可以馬上申請重新加入健保。